科學普及簡稱科普,又稱大眾科學或者普及科學,是指利用各種傳媒以淺顯的、讓公眾易于理解、接受和參與的方式向普通大眾介紹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知識、推廣科學技術的應用、倡導科學方法、傳播科學思想、弘揚科學精神的活動。
概論從科學社會學的角度看,科學普及是一種廣泛的社會現象,必然有其自身的“增長點”。科學普及的生長點就在自然與人、科學與社會的交叉點上。也就是說,自然科學與人類社會的相互作用生成了科學普及,科技與社會又作為科學普及的“土壤”,哺育著它的生長。而科技進步和社會發展,則為科學普及不斷提供新的生長點,使科普工作具有鮮活的生命力和濃厚的社會性、時代性。形象地說,科學普及是以時代為背景,科普館產品,以社會為舞臺,以人為主角,以科技為內容,面向廣大公眾的一臺“現代文明戲”,在這個舞臺上是沒有傳統保留節目的。
有利于科技創新的體制機制日益完善。科技體制機制建設跟不上科技形勢的發展,這是過去影響我國科技創新水平的一大掣肘。黨的十八大以來,我國通過深化重大科技項目管理等行政改革、推進科研經費使用和管理方式改革創新、完善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機制、推動科技與金融緊密結合等,著力破除了一些制約創新創造的思想障礙和制度藩籬。此外,還減少了政府對創新資源配置和創新活動的直接干預,初步形成了寬松自由、公平競爭的制度保障。
20世紀80年代,我國批科技館建成開放。到2000年底,全國以科技館為名的場館有300余座,但其中只有11座是以科普展教為主要功能,其他大多是辦公樓、招待所、會堂。同年底,中國科協召開首l次全國科技館工作會議,明確指出科技館不是“多功能綜合性的科技活動場所”,而是“以科普展教為主要功能的科普場館”,并公布中國科協系統《科學技術館建設標準》,要求各地按照這一標準建設和改造科技館。2007年,由建設部和中國科協編制的《科學技術館建設標準》(建標101—2007)由建設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頒布。這一標準堅持了中國科協《科學技術館建設標準》的核心內容與標準,并更加具體化、專業化。